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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


发布时间:2015-12-12 编辑: 点击:[]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的通知》和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加强学生住宿管理,创建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整洁、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,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,促进学院风和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  凡在校住宿的学生,应当讲公德、懂礼貌、守纪律,做当代文明的大学生。

第二条  住宿学生应主动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,服从管理,遵纪守法。禁止围攻、谩骂、殴打工作人员现象发生。

第三条  宿舍钥匙应当随身携带,不得转借他人,丢失后应当立即报公寓管理中心;因特殊原因需自行换锁者,应报请公寓中心批准,并上交一把备用钥匙。

第四条  必须按照分配的房间、床位居住,禁止擅自调换或者占用空床位,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到校外住宿。

第五条  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就寝,严禁夜不归宿。学生宿舍开门时间为每日6:00,锁门时间为22:30,晚归者应当配合宿管人员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。

第六条  住宿学生应当凭证出入宿舍楼,并主动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、询问;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;学院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出学生公寓应当出示有效证件,并在值班室做好登记;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,学生会客可在值班室进行;非本楼住宿的本校学生进入宿舍楼应当在值班室做好登记,并于当日锁门前离开宿舍楼,学生宿舍严禁私自留宿他人。

第七条  住宿学生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,保持宿舍楼的安静,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、打闹嘻戏、播放音响、踢(拍)球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正常生活、学习和休息的活动。

第八条  严禁在宿舍内抽烟、酗酒、划拳、打麻将、赌博及其他一些不健康、不文明的活动。

第九条  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严禁私拉电线、在宿舍做饭。

第十条  讲究科学,不得在公寓内开展和参与封建迷信、邪教及非常传销活动,不得传阅和收看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制品。

第十一条 学院学管工作职责:

1)严格执行辅导员进宿舍制度,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,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,及时化解各种矛盾、处理各种问题。

2)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建立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的学院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体学院。

3)充分发挥学生党员、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。

4)建立并完善宿舍长负责制,协助做好宿舍安全及日常管理、卫生清洁工作,创建和睦相处的宿舍环境

5)严格学院领导带班及辅导员值班制度,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宿舍发生的异常和意外情况,化解矛盾与危机,排查学生的生活安全隐患,做好安全教育引导。

第十二条  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相关规定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,以学校规定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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