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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关于开展“文明修身 乐学进取”活动 星级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6-12-28 编辑: 点击:[]

各班委会、团支部:

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文明素养和行为规范养成,以此促进良好系风学风,本学期在全院学生中深入开展了“文明修身,乐学进取”主题教育活动。为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典型,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在全院学生中开展星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目的

围绕学院2016年度党政工作要点,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,通过开展“文明修身 乐学进取”活动星级学生标兵评选,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、专业实践技能、基础文明和职业素质,营造良好的院风、学风氛围。

二、评选类别

学风之星、文明之星、活力之星、进取之星、实践之星

三、评选时间

2016 年12月20日 —27日。

四、评选对象

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全体学生

五、评选办法

(一)“学风引领之星”的评选标准

1、积极推动学院学风建设,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,传授学习方法,交流学习经验,带动同学共同进步。

2、学业成绩优异,曾获得国家级励志奖学金。

(二)“文明之星”的评选标准

1、能够按照学校下发的学生手册、安全教育等内容要求,认真履行学生日常管理规范要求,在学院和学校举办的《学生手册》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。

2、能严格遵守各项考勤制度,无迟到、旷课行为。

3.在每周学院和学校的宿舍检查评比中,被评为优秀宿舍。

(三)“活力之星”的评选标准

1、对体育运动有浓厚的兴趣,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篮球、排球、足球等各种体育活动,有非常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身体素质发展全面。

2、积极参与学院和团委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,以下活动需参加过其中之一:校迎新晚会、校园之星比赛、知识竞赛、演讲比赛、12·9大合唱、学院元旦晚会。依据参赛项目次数与获奖等级予以筛选。

(四)“进取之星”的评选标准

1、评选对象为学生干部(包括校学生会干部),全心全意为学院、师生服务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。得到班级成员与其他干部的一致认同。并且在学生会或者班级中有一定的威望。

2、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50%。

3、积极参与学校与学院组织的活动。在活动中表现突出,获得奖励者优先。

4、积极参与学科竞赛,获得奖励者优先。

(五)“实践之星”评选标准

1.评选对象为14级包装印刷专业全体在岗实习学生。

2.服从学院实习安排,工作踏实肯干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,受到部门主管的好评。

3.在实习工作期间受到指导老师的好评,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实习管理各项工作,具备一定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。

4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: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生产安全者、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、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实习者。

六、评选要求

1、以班为单位,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。经班级内民主测评并经班主任(辅导员)同意后,汇总上报到团总支。

2、原则上,评选出来的星级学生标兵最多只可获得一项荣誉称号。

3、1-4项星级学生评选各班名额分配为2人,实践之星按照实习点分布确定,具体另行通知到各实习小组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1.学院评审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。

2.认真选拔,严格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典型参加评选。

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

2016 年1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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